ST星源(000005)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曾有多重担保“黑历史”
2023年12月8日晚,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星源(维权)”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据公司透露,本次立案的相关事项因涉嫌重大违规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披露。其实在此之前,ST星源在担保方面已有多重“黑历史”。2023年1月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深圳证监局认定ST星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而该仲裁案的起因便是ST星源对外提供担保,但因债务人深圳创意星源能源基建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ST星源被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ST星源2017年度为实际控制人丁芃提供1笔担保,2018年度为丁芃提供5笔担保,2019年度为关联方春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及丁芃提供5笔担保。上述对外担保情况ST星源均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违规担保金额共计2.42亿元。近日,ST星源又被卷入多起借款担保纠纷中,目前诉讼尚未终结。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1)于2018年4月21日-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11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1日之后是否卖出。
在业绩方面,根据公司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844.54万元,同比下降42.95%;归母净利润-624.52万元,同比下降286.17%;扣非净利润-287.92万元,同比下降193.83%。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2737.50万元,同比下降26.91%;归母净利润-837.30万元,同比下降183.14%;扣非净利润-203.89万元,同比下降127.03%。除了第三季度业绩暴跌,ST星源此前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赔付能力堪忧。但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投资者可依法追加其他责任主体,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ST星源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ST星源维权入口)
维权条件:
ST星源:(1)于2018年4月21日-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3年12月11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12月11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等。)